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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要看看李渡廣告的文案:
上次看到過李渡拍了一年的影視廣告,你只記得這部酒的品牌名稱是“萬寶路”,但是你記得它不是賣酒的。
李渡又拍了一部酒的廣告,看似是賣酒,其實是廣告做的很好,自然被記住了。
我們可能會想說,李渡的廣告文案真的很走心,不就是單純的在講酒嗎?其實,我們很難想象,為什么李渡拍了這么好的廣告,為什么就成了賣酒的呢?
其中最重要的原因,還是因為李渡把這個產(chǎn)品定位到了消費的場景當中。我們都知道,釀酒的工藝、口感、搭配品位等都是我們的消費者自己的認知。
而我們在跟消費者接觸的時候,是不是同樣的道理,我們也要跟消費者去接觸,我們就需要去做一些他感興趣的事情,比如:
我們想通過直播的方式去賣酒,我們想通過直播的方式去賣酒,我們想通過新聞的方式去賣酒,我們都需要去做一些消費者有興趣的事情。
這些事情我們都會做,做完之后,我們還需要做一些裂變。
比如說像李渡這種品牌,它的所有的這些傳播,都是依靠在直播的方式。